创新券实际是政府购买科技服务的一种凭证,政府将部分资金以创新券形式发放给企业,企业用以从科研院所等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,科技服务机构凭借创新券到兑换现金,从而间接获取了财政资金支持。因此,创新券作为一种政府发放的具有支付功能的凭券,必须有财政资金匹配,用以实现创新券的兑现。
是针对中小企业经济实力不足、创新资源缺乏,大学和研发机构没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动力机制而设计发行的一种“创新货币”。政府向企业发放创新券,企业用创新券向研发机构、研发人员购买科技成果或研发、设计、检测等科技服务,或者购买研发设备。然后,科研服务机构和科研服务人员到政府财政部门兑现创新券。这种灵活的资助方式,一方面企业不仅可以根据自身的研发计划,来灵活选择所需的服务类型另一方面,高校或研究机构也能够将技术成果转化到企业,增强了市场对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,同时也提高了政府的科技投入资金使用效率,体现了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“普惠性”特点。